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廉洁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师德师风要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守廉洁底线。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严防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等名义变相送礼;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聚餐、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全体教职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对有顶风违纪的,校纪检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政绩观偏差等问题,可进行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471-12388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