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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提醒

时间:2026-04-30 浏览量:

202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守护良好校园政治生态,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与廉洁自觉,严守师德师风规范,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警惕以节礼、聚会为名的变相“人情往来”,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履职,杜绝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切实维护师生权益;坚决杜绝收受电子红包、购物卡、“快递送礼”等隐形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或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车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在岗人员严禁擅自脱岗离岗、顶岗缺位、敷衍履职等。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位纪检委员主动靠前履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纪委,坚决杜绝不报、迟报、瞒报等行为,对因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隐形变异、政绩观偏差等问题,可进行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471-12388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