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元旦、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
1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寒假
1.寒假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3月1日,学生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28日—3月1日返校报到,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专任教师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正式放假,3月2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行政人员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28日(星期六)开始正常上班。
3.各附属中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按照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工作运转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教师离校前要做好教务、考核等相关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要组织好学生诚信考试及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平安离校。放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工作不断线、事事有人管;要妥善安排好春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深度谋划与论证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3.各单位负责人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假期期间行政工作正常运转。
(二)师生外出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学生的离校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寒假期间,所有教职工外出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师生外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的原则,在外出活动过程中强化安全保障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寒假期间,坚持校外人员进校审批管理,来访人员车辆需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4.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寒假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全面做好对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寒假期间,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在两校区成立联合巡查组,严格做好校园各楼宇巡查值守工作,发现安全事故及跑冒滴漏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服务保障工作
1.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国际交流学院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图书馆做好图书开放借阅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学校于1月12日至25日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具体授课时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1月10日—2月21日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进行成人高等教育寒假授课。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教学统筹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做好非全日制教育学生住宿管理工作。
3.寒假期间,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等须提前在协同办公系统中申请,审核通过后于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到党政办公室办理(地点: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13室,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471-4392036)。其他时间如确需办理,应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4.寒假期间,教职工通勤车每天发车一班次,赛罕校区发车时间为上午8:00,盛乐校区发车时间为上午9:30。为保障通勤效率,假期教职工通勤车采取预约方式乘车,运输服务中心将根据预约人数确定通勤车型。预约方式:樊师傅,13948124084(微信同号)。
(四)假期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自行安排本单位值班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学校总值班规定执行,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赛罕校区保卫处103室,值班电话(传真):0471-4392030。如遇到突发情况或重大事件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相关校领导请示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和化解。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元旦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安排表(24小时)
内蒙古师范大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安排表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