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10月14日上午,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举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签约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包献华,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杜汇良,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简小文,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永胜,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树林,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军,党委委员、副校长公茂果出席仪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和我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仪式由李树林主持。

简小文与张军代表合作双方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杜汇良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不仅是双方实现优势互补的务实之举,也是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双方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族边疆地区特点,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发展。二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好《自治区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优化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快构建思政育人新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三要加强科学研究。主动适应科研范式改革,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协同攻关,在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边疆学知识体系,加快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等方面形成一批优秀的研究成果。
简小文表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旨在通过共享教育资源、共享人才资源、共享研究资源,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的研究生,为自治区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此次签约是双方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重要开端。未来,双方将以联合培养研究生为契机,在高层次人才引育、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李树林表示,校院双方共同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既是双方为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实质性举措,更是提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行动。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资源共享、团队构建、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势互补、双向赋能,共同构建“理论—实践—创新”全链条培养新模式,合力谱写新时代内蒙古人才强区的新篇章。

会后,与会同志实地考察了我校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成果展、AI驾驶舱实验室。
图片:韩占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文字:刘燕荣
编辑:燕书羽 初审:刘燕荣 复审:云桦 终审: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