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批参观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校纪委决定组织全校副处以上干部于11月24日下午(周四)赴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周二)下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参观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纪委(田楼817,电话:4392528)。
二、参观人员于11月24日(周四)下午13:50在赛罕校区行政楼门口候车,14:00发车。
三、参观人员注意事项:
1.参观人员着装大方得体,女同志不得穿裙衣;
2.到了监狱大门口,要及时排队,统计人数;参观人员出入监狱要服从相关要求,关闭手机,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在监狱院内摄相、照相;
3.进入警示教育基地,要服从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严格遵守参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接听手机、随意操作视频开关,不得对播放视频和被告人进行拍照和录像。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