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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保厅致信表扬我校2011级学生蒋永超
发布时间 : 2014-10-16     点击量:

本网讯(文/边辑)近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向我校发来表扬信,对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1级学生蒋永超在该单位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予以表扬,同时对内蒙古师范大学表示感谢。

信中指出,今年7月1日至8月15日,蒋永超同学在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习期间,积极主动,好学上进,在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四项巡查”工作中以及甘肃省环境监测站“上半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任务中表现突出,对任务的顺利进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信中称,实习期间,蒋永超同学自我要求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实习态度端正,工作任劳任怨,继承和发扬了内蒙古师范大学“献身、求实、团结、奋进”的精神和优良传统。在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的情况下,该同学注重从各方面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实习期培养和提高理性认识,提高动手能力,真正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该同学发挥自身特长,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各项监察数据进行整理备份,对省环境监察局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信中强调,实习期间,蒋永超同学还经常主动申请任务,积极参加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在中心站对于上半年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报告工作中主动承担数据对比工作,并且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任务,实属难得。在工作中,该同学不断创新工作,帮助中心站完善了办公公文与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使得中心站在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方面更进一步。

信中强调指出,作为一名党员,蒋永超同学还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参与党的生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实习期间,该同学与部门领导、同事相处融洽,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对此,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对蒋永超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专门致函表示肯定,同是对我校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希望学院在今后能够培养出更多环保领域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