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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挂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1-29     点击量: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攻坚,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全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要求,拟以公开选拔的形式选拔1名挂职教师、2名兼职学生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团委和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与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三)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共青团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选拔要求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1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4.学校内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5.近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全日制在读一至三年级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蒙汉兼通学生至少1名。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挂职团委副书记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报名兼职团委副书记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资格初审后,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名人员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年12月6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版发送至zzbgbk@imnu.edu.cn,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选拔形式

选拔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

五、相关要求和考核

(一)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挂职、兼职干部不占学校处级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兼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

(三)挂职、兼职干部的考核采取所在部门和团委双重考核方式,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

(四)挂职、兼职岗位作为学校干部培养的平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参考,并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陈宏研,乌雅汉

联系电话:0471—7383710,7383841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教师)

    2.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



2019年11月28日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