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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1-12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学、附属第二中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根据学校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的具体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学校决定组织全校处级干部分两批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现将第一批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警示教育时间

2019年11月14日(周四)下午2:30--5:00

二、警示教育地点

呼和浩特市第一监狱(自治区纪委监委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三、警示教育对象

各党政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附属中学、附属第二中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正处级干部。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1月14日下午1:30准时在赛罕校区北门候车室统一乘车前往警示教育地点,如有其他乘车要求请提前联系校纪委。

2.请参加人员自觉接受门卫值班警察的检查;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正装,女同志需穿长裤,不得穿着裙装;保持安静,服从安排,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或交流;严禁携带手提包、钱包、手机、相机、打火机、矿泉水等物品进入监管区域,请自行提前放置好随身物品。

3.各单位请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参加警示教育人员名单电子版(格式:单位、职务、姓名)发送至lyg@imnu.edu.cn或直接电话报名,本次活动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请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联系校纪委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李营刚,联系电话:7383705。

纪委监察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