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学生尊重和热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校园体验、感受中华传统文化,以及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审美情操,培养综合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特举办第十三届校园花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
二、活动地点
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图书馆楼前、师盛湖周边区域
三、活动流程
(一)花灯制作与征集事宜
1.花灯制作时间:10月23日至11月8日
2.花灯征集时间:11月4日至11月8日
3.花灯收集办法
(1)填写报名表,标明花灯所属学院及名称。
(2)各学院可自行安排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等单位,统一收集本学院学生制作的花灯,也可与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联系(负责人:朱蕾 18730326049)收集、存放花灯。
四、活动组织及安排
(一)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以学院、班级、宿舍、个人等为单位,报名参加花灯的制作与评奖。
(二)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进行花灯制作。
(三)花灯主题、内容力求新颖。可结合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自行设计。
(四)在花灯制作、存放、参展过程中,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五、评奖办法
(一)本届校园花灯节的评委由活动组委会成员或相关学院专业教师组成。
(二)本届花灯节参展作品,将按照学院、社团、班级、宿舍、个人等单位形式进行评选。
(三)评分办法:参展作品,分别从“花灯材质、造型、创意、效果、人气”五个方面打分评判;样式新颖、富有创意、低碳环保的花灯将予以加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三)
(四)奖项设置。(详见附件三)
六、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
(二)相关报名表于11月4日前发送至负责人邮箱710509725@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校园花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十三届校园花灯节花灯制作报名表
3.第十三届校园花灯节评奖办法
4.第十三届校园花灯节关于禁止买卖燃放孔明灯的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