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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提醒
发布时间:2025-04-30     点击量: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五一”、端午将至,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1.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电子礼券、购物卡券等,杜绝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过节礼品礼金等;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占用、换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借考察、学习、出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6.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7.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8.严禁通过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不当信息等;

9.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收费;

10.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可进行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