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目前,学校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即将结束,有关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交接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学校利益,营造和谐校园,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现将各单位财务交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控制本单位各项经费的开支,坚决禁止“突击花钱”等现象的发生。
二、根据财务和审计有关规章制度,在各单位办理财务工作交接中,必要时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参与监交。
三、在本次处级干部聘任中,财务负责人未有变动的单位将近三年的经费收支情况于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开。
四、各单位尚有未上交学校财务处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财务处实行经费统一管理。
五、各单位财务交接工作原则上在2008年6月6日前完成,届时各单位将调整后的财务分管领导名单及本人签名样本及时报送财务处备案,以保证各单位日常经费收支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监察审计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