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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  日期:2008-05-12

各学院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审美素养,展现现代大学生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于4月25日——6月10日期间举办我校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我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民族特色、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活动形式
      我校艺术展演活动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稀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尺寸均为14寸;
    4.工艺设计:平面设计、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类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作品和节目的要求和安排
    1、每个院系上报艺术表演类作品说量最多不能超过3个。
    2、通过院系评委老师预评的节目于5月中下旬进行全校优秀节目汇演。
    3、艺术作品类的作品每个院系至少上报10件作品(美术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作品参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上报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于6月份在全校进行优秀作品展,并选拔15件作品参加全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4、艺术表演类节目一律要按节目要求上报,艺术作平类按照规定尺寸上报。
四、时间安排
    1、各院系艺术表演类节目于5月20日前上报团委,5月25日进行全校评比。
    2、各院系艺术作品类作品于5月25日前上报校团委,5月30日进行全校优秀作品展。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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