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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动化办公(OA)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来源:信息化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07-09-14

  为推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公文运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我校将于10月8日开始正式在全校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实施电子公文网络办公(即无纸化办公)。
  “办公自动化系统(OA)”是数字化校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多年的夙愿,该系统从今年1月份开始根据我校办公需要开发、设计,采用了目前最新的技术,于6月份开发完成进行测试和试运行,6月19日学校召开了 “建设数字化校园、启动办公自动化”动员大会,同时进行了大范围的培训,先后举办了“学校领导高级培训班”、“系处干部办公自动化培训班”、“各单位办公自动化文件管理员培训班”,后勤集团等单位还专门组织了单位内部的培训,绝大部分老师已经通过综合信息门户来熟悉办公系统,为实施电子公文网络办公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近日,学校颁布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从制度上规定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处理办法,明确了各单位职责、电子公文的办理、电子公文的归档与销毁、应急措施、保障措施、帐户与系统安全管理等问题,要求电子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所有从事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学习和掌握有关专业知识。
  办公自动化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正式运行,是内蒙古师范大学办公自动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对传统办公方式、办公习惯的一次重大变革。办公自动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运用规模越大,功能配套越好,应用效率越高,效益就越大。根据国内各高校自动化办公的经验教训,电子办公的关键不是电子,而是办公,也就是办公习惯,学校要求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和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带头执行电子公文运行的管理规范。从2007年10月8日起,学校下发公文,各单位上报学校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一律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传送,不再印发和接收纸质文件。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培训工作,党政办公室和信息化办公室要指定专人指导各单位学习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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